For fear, love, and complexity.

“路这么长,又这么难,仍要前行。”
 

【柚天】如履 09

*请勿上升真人

*双向暗恋

*4000+达成




四月将尽时,金博洋麻利地打包行李跑到了德国。

丹麦严格保持一个贴近北极圈的国家的尊严,此时刚刚进入花季,盛放的玫瑰是肆虐的野火,灼灼地烫着他的眼睛,烧得他难过。

总这样怎么行。男单一哥一撇嘴。他是出来旅行的,他还得找答案呢,羽生……羽生是个意外,不是正事,不听不看不想,就算万事大吉。



丹麦的物价实在高得让人肉痛,德国又是与之接壤的近邻,金博洋研究了一下路线,果断放弃飞机窜上了火车。

嗷!巴伐利亚、宝马博物馆、威斯特法伦球场!天啊是威斯特法伦球场!青年缩在座位上翻看杂志,乐得嘴巴咧到耳根,全靠咬着手指才克制地发出无声大笑,没让车厢里仅有的几个外国友人以为他神经失常、以至于把自己笑成一朵花。

哪个男孩没有过足球梦呢?国家又不禁止花滑选手看球。四到五月是德甲赛季,他说不定还能去看一场球赛!

空旷无人的车厢后部,青年高兴得在座位上打滚,把自己的一头毛蹭得卷卷乱乱,像只刚撒了欢的小泰迪。

火车穿山渡海,载着他一路飞驰。



金博洋在车上憋足了六个小时,完美地错过了晚饭。他下车时正饿得头晕眼花,当场就能表演联合旋转,赶紧就近拐进酒馆去吃宵夜。多特蒙德街头酒馆的汉堡造型简单粗暴,但内容相当扎实,非常有德国风格,结结实实的一口足以把青年噎得发懵,很快抚慰了饥肠辘辘的肚子。

接近十点,店里仅剩的几位顾客各自喝着啤酒,老板一个人在前台擦酒杯。金博洋见墙上挂着多特蒙德的徽旗,灵机一动,提着半个胆子和酝酿了半天的英文腹稿去问球赛门票的事。

昏黄的灯光把老板的头发漂成银色,他闻声抬头,金博洋才看清源自日耳曼血统的标准金发碧眼。老板看起来很年轻,三十岁上下,小胡子下面波澜不惊地露出一个笑,目光像飞鸟一样从金博洋身上掠过去,一张嘴:“您有什么事儿?”

……高人,您这一口京片子是怎么回事!

金博洋被“他乡遇故知”的强烈既视感惊得倒吸一口凉气,打好的腹稿全噎回嗓子眼,只好跳接一个深呼吸:“那个……咳,您知道球赛的票到哪里买吗?”

“我的未婚妻是中国人。”老板见惯不怪地一挑眉,怎么看都有点得意,“下周就是比赛啦,这会儿应该只剩下倒卖的高价票了,您来得未免也太晚了。”

啊……威斯特法伦球场没有了。

他总是来得太晚。

金博洋叹口气,跳下高脚凳。“好吧,谢谢您。”

“哎,等一下。”老板敲了敲柜台,天生自带高冷气场的一张帅脸上愣是开出个天桥相声演员的菊花笑,“年轻人怎么这么着急。我未婚妻下周不能过来看球赛,所以我有一张多余的票。”

……见鬼了,异乡遇贵人的戏码是这么容易演的吗?金博洋瞪大了眼睛,惊喜来得太快,他有点喘不过气。德国人里居然还有这么热情又搞笑的叛徒!他是不是对我有非分之想!

下一秒,他果断扑了过去:“老板,您简直是天大的好人!”



德国的天气还是有些凉,但是薄薄的球衣仍然是看球赛的标配。多特蒙德为啤酒与足球而生,能容纳八万人的威斯特法伦球场外围满了等候进场的人群。

金博洋不是那么资深的球迷,但他和所有人一样,穿着球队的队服,脸上画了油彩队标——图案边缘参差不齐,狗啃似的惨不忍睹,远远一看全靠黄黑两团色块彰显身份,是德国老板揪着他的领子给他涂的,青年视死如归的表情逗得围观的各国球迷哄堂大笑,闹成一团。

无视国籍、年龄、身份,体育面前,热爱是平等的。

投身赛场的这些年里,金博洋曾经无数次独自站在场地中央,却很少坐在看台上、裹挟在人群中参与一场激动人心的比赛。他几乎要把嗓子喊哑了,球衣湿了又干,头发也给揉得乱七八糟,荷尔蒙蒸腾出熏红皮肤的热度,血液在身体里轰隆隆地奔涌不休、像一条疯狂的河流。比赛结束前三十秒,他似乎就要被点燃了,可他期待得心脏狂跳。

多特蒙德大胜,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时,全场响起震天的欢呼和鼓声。彩带、气球,球迷们甚至把塑料喇叭都从看台上扔了下去,呐喊着向草坪中央的球员致意,尖叫和口哨简直要把球场掀翻。金博洋和老板挨得那么近,交流还是只能靠吼。

“我们赢了!”金博洋激动得脸颊透红,比他自己在赛场上赢了还兴奋。

“你说什么?”老板努力把脑袋贴近他,大声朝他喊,脸上的油彩糊了一片,“我听不见!”

“我们赢了——”金博洋把双手拢成喇叭冲他吼,纯粹的喜悦面前,锦绣言辞黯然失色。

“我知道啊!”德国人更大声地吼回去,脖子上的彩旗把他裹成了人群中一朵妖艳的霸王花,“晚上一起去喝酒啊伙计!”


其实争取胜利的过程远比胜利本身更令人心神激荡。“胜利”只是层层铺垫后奏响的最强音,是暗涌不休的地下河的集中喷发,是为“争夺胜利”而燃放的一场盛大烟花。

求仁得仁,总是值得庆贺。

为历尽辛苦争取到的成果而激动欢呼,不知道是哪位人类先祖留下了如此温柔的传统。



球员退场后,胜利的一方欢呼雀跃地蹦出体育场,在斑斓夜色下旁若无人地当街起舞。荷尔蒙带来的激情还未消退,金博洋跟着一群刚刚认识的各国球迷一起钻进老板的酒馆。

他像随处可见的为足球痴狂的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一样,眉目飞扬,放任自己沉溺于激情。放飞自我是属于年轻的特权。

喝到后来,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球迷纷纷告别,转眼又要散落天涯。人海茫茫,他们因为一场比赛聚在一起欢呼过,还喝了一顿酒,一面之缘不需要遗憾,也谈不上遗憾。

最后,只剩下金博洋和老板坐在吧台边。

号称“我们东北人特能喝”的青年已经醉了,端着酒杯眯起眼睛,想了半天才记起旁边这位看起来有两个头的兄弟是谁。

金博洋晃晃脑袋,迷迷糊糊地觉得,他好像不该和这个人坐在这儿。

该和谁坐在这儿,他又想不明白。

德国人的手指握住酒瓶,修长干净的一只手,他一眼扫过,只觉得熟悉。

“哎,”醉鬼的神经都是直的,想到什么说什么,“我觉得我好像……不应该和你坐在这儿。”

“我……我也这么觉得。”德国人也喝多了,笑声很沉,“我觉得……我未婚妻应该坐在你那把椅子上,我特——别喜欢她!”

“我……我也有一个很厉害的前辈,我也特——别喜欢他。”金博洋傻兮兮地咧着嘴炫耀,像只裂了口的核桃,“但是我又……又讨厌他,因为我没办法超越他,我好像配不上他。”

“我想和他在一起。”年轻人垂着脑袋嘟嘟囔囔,整个人已经完全趴在柜台上,看起来像只蔫了吧唧的小熊,“可我心里又别扭。”

“有什么可别扭的。”老板转过来看着他,两个醉鬼居然正儿八经地开始袒露心声了——虽然有点咬字不清,“这……这冲突吗?我对我未婚妻也又爱又恨的。我以前打算好了,继承家里的店,然后娶一个传统点儿的德国姑娘,可是她……她让我过上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,把我的规划全都打乱了,她……她的出现简直蛮不讲理!”

“我要考虑是不是把这个传承了三代的小酒馆卖掉,考虑要不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,考虑异地恋会不会最终让我们筋疲力尽,要每天为文化差异伤透脑筋——太烦了,烦透了,但我仍然深爱她,她带给我烦恼,也带给我幸福,这不冲突。”德国人灌了一大口啤酒,胡子上染了白花花的泡沫,滑稽又真实。

烈酒让人变得滔滔不绝,在陌生人面前,袒露真心与点头致意一样轻而易举。

“那不一样。”金博洋低声咕哝,七扭八歪地摇头,“你又不觉得配不上她。”

“她是慕尼黑大学连续两年奖学金的获得者!”谈到未婚妻,德国人一下子激动起来,“我呢?他们说我只是个小酒馆的老板!”

“好好好。”金博洋对他招手,“老板你先把杯子放下来,用啤酒洗衣服太浪费。”

“她说我很棒,我也不觉得自己很差,可是别人都觉得她太优秀了。”说起啤酒,老板乖乖地把杯子端稳了,“可是我只想和她在一起,难道我必须比她优秀才能和她结婚吗?”

德国人打了个酒嗝,碧蓝的眼珠笼着一层水,醉意朦胧,“怎么才算超越呢?中文好含糊啊,我们德语从来不这么说。是成绩比她强吗?但你知道,人是不一样的,即使我在一方面胜过了她,也未必在另一方面比她强,你怎么能定义‘超越’呢?你看,啤酒和啤酒也是不一样的,能说‘超越’吗?只是个人偏好而已。”

如果把德国人这段颠三倒四的醉话重新整理,就会发现他其实只说了三件事:其一是撒他与未婚妻的狗粮,其二是撒他与未婚妻的第二把狗粮,其三是告诉金博洋,他纠结的东西其实是个完全不固定的心理概念。

“最重要的就要放到最后,这样他就得忍受你的胡言乱语”,德国人的执行力令人叹为观止。

“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……”金博洋把下巴压在酒杯上,皱着眉头回不过神。“那你……隔壁的老板也很厉害,你就不想超越他吗?”

“我干嘛要管这个。”德国人醉醺醺的,夸张地挥着手,颇有美国牛仔的风范,“我为什么非要想着‘超越’谁呢?他很厉害,我也很厉害,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名字是并排写在物理学史上的,谁比谁强?这个比较本身有意义吗?两个传奇,争孰高孰低?”

他哈哈大笑,仿佛听了个能让人笑出眼泪的笑话,胡子都飞了起来。那样子太有感染力,引得金博洋也跟着笑,不知是笑他还是笑他的话,两个醉鬼抱着杯子,莫名其妙地笑成了一团。

“我其实认识你。”德国人的金发乱得像鸟窝,“我未婚妻是你的粉丝,你能给她签个名吗?看在门票的份上,天啊,我还没给她订婚礼物。”

“你未婚妻,都和你订婚了,真好。”金博洋笑得喘不过气,整张脸都憋红了,“我……我就不一样,那个前辈,跟我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人。”

他笑着笑着,突然就停了,就像故事讲了一半突然没了下文,无声无息的,突然就断了。听者除了迷惑,还觉得不适应,而且不安,会希望他无论如何随便说点什么,哪怕突然勃然大怒、突然嚎啕大哭,都好,只是别留下一片空白,让人心里空落落的,没底。

他保持着一脸空白,呆呆地盯着空气中的某个点,眼睛一眨不眨,像是看见了不存在的什么东西。他刚才笑得太狠,眼眶都是红的,一滴迟来的生理泪缓缓滑出眼角,就像哭了一样。

老板拍着他的肩膀,迷茫又无措。

“他有喜欢的人了。”金博洋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一遍,语气又轻又柔,小心得像是怕把什么碰碎。他突然又笑了,可是和刚才那种疯狂的笑法不一样,里面含着什么东西,能让人鼻子一酸,“他干嘛告诉我呢?想邀请我参加婚礼吗?”

德国人忽然拽住他的手,把自己的酒匀给他一半,轻轻碰了个杯。



两个醉鬼趴在酒桌上邋遢了一夜,清晨时双双被汽车鸣笛声惊醒。

“天亮了。”金博洋睡眼朦胧地爬起来,头发翘得非常抽象派。酒精让他反应迟钝,好在开机成功了,还记得要回去把自己收拾干净。

“唔。”老板半只脚还在梦里,含糊地答应一声,半张帅脸上被压出了可笑的红痕。

金博洋随手摸过一杯冷水漱了口,精神清醒了不少。他摸出钱包,老板满脸不耐烦地朝他摆手,他只好把钞票压在酒杯下。

“我走了。”他朝门口走去,老板也许又睡着了,悄无声息。

他握住门把手时,德国人叫了他一声。金博洋回过头。

酒馆里没开灯,寡淡的晨光透过窗子洒进来,勉强照亮了小半个屋子。老板半个身子浸在光里,表情看不分明。

“我可能不应该说这话,但我总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。”他含含糊糊地讲,“你喜欢的人既然肯告诉你,要么是把你当朋友、愿意和你分享,要么是……有点什么,你猜呢?”

金博洋怔了一下,露出个疲惫的笑,“我不知道,也许吧,猜测让人很累。”

他摇了摇头,推开门,身影融入乳白色的晨光里。

“谢谢你。”



很多话,他都没有说过,上一次借着酒意一吐为快,已经是很多年前。

金博洋踽踽独行太久了,要说苦,他已尝过太多。有时候那些苦让人忍不住想要倾诉,可是奔流的情感之下,理智又提醒他,其实没有几个人能理解他。

人与人终究是不同的。

他看起来活泼又爱闹,可他的世界是双层的,他放在心上、想不明白的或者暂时认知模糊的那些东西其实都是内敛的,都收着,珍珠一样的心事就应当藏在蚌肉下面,是不轻易示人的。

所以一个人的难关,只能一个人熬。

何况芸芸众生,谁没有一番苦不堪言,怎么只有你熬不得?

总有些事情,很难过,又很难说。

于是伤了痛了、委屈了难过了,他却不说什么,少许是不能说,多半是不愿说。他太温柔了,把坚强与脆弱都包裹在柔软的躯体里,不肯退缩,也不肯示弱。



“你还会继续滑吗?”德国人在他身后大声问,“我未婚妻特别担心你。”

金博洋背对着他,随意挥了挥手,并不考虑他看不看得到。



一切都会好的,你不要急,你要等。



TBC

很奇怪,德国给我的记忆居然是迷幻的。我在号称全世界最严谨的国家,做过一场梦。

之前的问题,羽生没有得到答案。作为一个执行力出众的人,你们猜他要怎么做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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